第6830个成功案例(广东省阳春市李某乐回家)

第6830个成功案例(广东省阳春市李某乐回家)

姓名 李某乐
跟进的服务队 东莞市让爱回家虎门志愿者服务队
年龄 2005.11.10
籍贯 广东省阳春市
流浪历时多久 2个月
案例编号 6830
成功人数 1
跟进志愿者联系方式 庞辽, 李择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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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26日,虎门让爱回家北栅服务队队长庞辽接到大宁警务室电话通知有人在大宁警务室求助,需要志愿者协助送往救助站。随后志愿者庞辽、李择炜来到大宁警务室进行协助。在帮忙打印求助者进入救助站的相关资料时,志愿者庞辽发现求助者年龄未满十八岁,不满足进入救助站的条件,并将情况立即向警务室民警汇报。至此,协助送往救助站的工作陷入停滞,救助工作需要重新考虑,接下来志愿者们围绕如何送求助者回家展开工作。

    经过志愿者与求助者的详细沟通,了解到求助者名叫李某乐,17岁,广东省阳春市合水镇人。两个月前他来到虎门找工作,在一家劳务中介公司安排下打些零工。由于活少赚的工钱不够自己开支,因此抵押身份证向劳务中介公司借了几百元。最近却一直没有合适的工作,时间一天天过去,李某乐身上的钱渐渐花光,因此萌生了通过求助回家的想法。于是他前往劳务中介公司索要先前抵押的身份证,但由于之前借款未还,经过双方协商后他将手机抵押给劳务中介公司后赎回身份证。李洪乐向志愿者们坦言父母都在家乡,由于自己的任性,这几年花了家里不少的钱,现在父母都不再给钱他了。当天早上民警曾给他母亲打过电话,他母亲明确拒绝了给他生活费或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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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志愿者李择炜立即拨通了李某乐母亲的电话,并介绍了李某乐目前的情况。刚开始他母亲情绪稍显激动,声称不愿意管他,要让他自己想办法。经过志愿者的耐心劝解和沟通,李某乐母亲的语气也慢慢缓和下来。她告诉志愿者,李某乐从小上学不认真读书,初中毕业后送他去技校学习,只读了一个学期就辍学了。这些年在家里做了很多荒唐不着调的事情,败光了家里的积蓄,不愿意听从父母的教导。他父母拿他实在没办法,希望通过这次的经历后李某乐回去能有所改变。最终李某乐母亲表示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帮他出车费回家,并请志愿者帮助他乘车回家。

    志愿者经过多方打听和查询,均未查到有虎门到阳春的客车,最后在网约车平台上找到一辆顺风车。下午三点半网约车按时来到了大宁警务室,顺利把李某乐接上回家的路程。当天晚上六点半李某乐母亲给志愿者发信息,告知李洪乐已经到家,并对志愿者的付出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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